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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材料是什么

2024-11-28
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所需材料之规定,往往涵盖了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侦查和搜集到的,关于犯罪嫌疑机构涉及到的具体罪行的证据,如受害者所提供的陈述,证人的证词,实物证据,书证,勘验检查笔录,还有显见性的鉴定结论等。这类证据必须能够最初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且面临实施刑事拘留这一严格管控措施的必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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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因为犯罪被警察或者检察院抓住了,那么他们会给你看一堆资料,里面可能有受害者的描述、目击证人的说法、物证、书信、现场勘察记录、专家的鉴定报告等等。这些东西就是用来证明你确实犯过罪,所以才会把你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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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的资料就是公安局或者检察院他们手上拿着的那些关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东西,比如被害人和证人说的话、物品证据、信件、察看记录、鉴定结果什么的。这些东西得能初步证实嫌疑人确实犯了罪,才会把他抓起来关进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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